2018年3月20日至22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资产追缴研讨会在泰国曼谷举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馨泽、唐永昶作为唯一受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和各国司法部、中国监察委共同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由APEC各经济体反腐败和执法机构人员组成,旨在促进亚太地区反腐败和执法机构间的沟通、联络和能力建设,推动打击腐败、贿赂、洗钱和非法贸易等方面的务实合作。本次研讨会有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1个经济体,联合国毒罪办、世界银行、国际刑警组织、埃格蒙特集团等国际组织的100余位代表参加。中国驻泰国大使吕健、泰国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瓦察拉蓬·巴汕拉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本次研讨会有四个议程,分别为:资本追缴的基本原则和国际架构、追查资产和反洗钱、冻结和没收财产、遣返腐败所得,与会代表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资本追缴议程概述了普通法和大陆法管辖区内国家授权机构可使用的主要资产追回程序。此外,介绍了支持国际资产追回框架的现有综合工具诸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FATF建议书等法律工具。本次会议审视这些工具各自的优势和实际意义,探索并探讨不同的资产追回方式,如刑事定价、行政程序和民事程序。
腐败所得往往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商业交易和复杂的网络洗钱并转移到海外。为了收回这些资产,加强反洗钱国家及机构间的共同努力,发现和追踪资金流量至关重要。第二部分议程探讨了有关经济体反洗钱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探索更好地配合资产追踪的方式,并讨论“紧盯资金流/资产”的方式将如何推进资产追回过程。
冻结和没收的国际合作对于成功追回腐败所得是非常重要的。当局需要确保冻结和扣押资产的价值,直到最终被没收和遣返。本次会议将讨论有关法律规定,程序以及有关不同法域资产冻结和没收的政策和做法,探索加强合作的有效方法,如如何收集物理和电子证据、共享信息、以及准备起诉书、限制和冻结命令等。
国际合作对成功收回在外国司法管辖区没收的资产至关重要,需要确定最终的法院判决/命令以遣返资产。本议程探讨了遣返资产的机制,例如将诉讼转交另一管辖区、执行登记另一管辖区的临时执行令或没收令、如何将双边协定或多边公约作为资产遣返的法律依据。
近年来,中国在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出了追逃追赃合作主张,为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提供了方案。本次研讨会是落实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的重要举措,也是ACT-NET首次举办资产追缴方面的能力建设活动。